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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子裡仍不讓人民參與的「觀審制」
2014-02-25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圖片/取自司法院人民參與審判網站 馬總統在2月21日的立院開議日,煞有其事地找了不少司法相關團體,展現出「改革司法」的決心,希望「讓司法更貼近人民、讓人民更信任司法」,並進一步表示,推動「觀審制」,就是在打地基。 話鋒一轉,對在野黨喊話,指責「觀審制」在國會未有進度,呼籲要「超越黨派、支持改革」。只要「人民親身參與審判」,就可「加強對司法的信賴度」,要「外界理解」政府推動觀審制...... [閱讀更多]
誰將司法改革當成政治操作?
2014-02-24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2012年總統大選投票前三天,司法院正式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就被告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之刑事重案,由自年滿23歲公民中所隨機選出的五位觀審員,和三名法官共同參與地方法院的第一審程序。觀審員雖然可以表示意見,但是並沒有權力參與決定,最終仍然是由法官自己判決。司法院當時宣示,將於立法院通過法案後,自2013年1月1日開始在嘉義與士林地方法院採用「觀審制」。 兩年的時間...... [閱讀更多]
總統主張推動「觀審制」,本會聲明
2014-02-21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針對今日(21)總統召開司法改革談話會,主張推動「觀審制」,本會聲明如下: 總統顯然完全為司法院之政策背書,無視「觀審制」乃我國所獨創,可能嚴重侵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之精神。在未能證明我國所獨創之制度,究竟為何「卓越」於他國制度之前,斷然粗糙決策,難道只為追求一時之虛名?本會憂心司法改革未果,反將付出極大之代價。 司法院一方面答應國會之要求,推動「觀審制」、「陪審制...... [閱讀更多]
大家「心知肚明」部隊的事?
2014-02-2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照片來源/ArmyAmber 報載女軍官葉玟,羈押庭稱要陪酒、被摸大腿才逃亡。引發國防部不滿,指責「當初不講,現在才冒出這些說法」。法官當庭說,「部隊的事,大家心知肚明,不便多說」,以「過來人」身份稱,自己在部隊受22年的苦,「妳能想像嗎?」並訓斥:「妳是軍官,不是小朋友,不能就這樣跑出國」,與媒體稱葉「幼稚任性、不同於常人」遙遙呼應。結果,五年以下的輕罪,仍然裁定羈押。 洪仲...... [閱讀更多]
羈押張德正的「依法審判」之外
2014-02-19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照片來源/總統府 張德正衝撞總統府,是否該被羈押?法律要件已多所討論,具體來說就是:骨折是否有能力逃亡,而能以「逃亡羈押」?就算選擇凌晨人群較少時衝撞,是否仍有殺人故意,而能以殺人未遂來「重罪羈押」?以及,就算構成殺人未遂,但是否有「再犯之虞」,以致於應該要「預防性羈押」?其它的想法,通常會被排除在外,以彰顯法律的「理性」。 尤其,我國的司法,高度重視「形式」,並以「依法審判」...... [閱讀更多]
法官核發監聽票不應該一官核到飽
2014-02-1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難得過年假期,卻因張德正免予羈押案,檢察官接連五度抗告,高院四度火速撤銷發回,相關人的春節假期幾乎全泡在法院發霉,整個程序遭外界譏為「五度五關獎三十萬的新春司法鬧劇」,高院撤銷發回被指濫權,羈押的公正性備受質疑。 為什麼法院吃力不討好的宿命一再上演? 主因之一在於主事者老認為快就是好,就是對。看看本案適用的《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充斥著要求法官...... [閱讀更多]
報告總統 這提名有問題
2014-02-15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新任檢察總長即將提名,4月上任,監察委員也在7月底改選。總統府成立「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籲請各界踴躍推薦,再依《監察院組織法》第3-1條的規定一一來審核。相較於此,檢察總長的提名與審核,顯得冷清蕭瑟。固然與其限定資深司法工作者的條件有關,但是,總統連成立「審薦小組」的意願似乎都沒有,不禁讓人好奇。 兩相比較,監委是總統提名、國會同意,總長也是,來源一致,高度相仿。監委喪失民選的...... [閱讀更多]
被偷走的那五個月
2014-02-14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總統在1月29日公布新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因為沒有特定施行日,所以自公布日起算至第三日,即一月三十一日也就是大年初一,通保法已經生效。 報載法務部長竟宣稱新通保法五個月後才會生效,並要在生效前的立法院本會期再提修正案。法務部的依據顯然是通保法在民國95年大修時所增訂的第34條第2項「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後五個月施行」規定。年前法務部就表示這五個月是「意外...... [閱讀更多]
新任檢察總長的首要條件
2014-02-13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檢察總長黃世銘即將在4月任期屆滿,無論是否會提早辭職,外界逐漸將焦點轉移於新任的可能人選。打從去年9月初,檢察總長和他的特偵組挑起的風風雨雨,相信會慢慢告一個段落,舊人去,新人來,事理之常,但是,我們更期待新任檢察總長的條件與自我期許,能夠不斷地「 升級進化」 。 陳聰明、黃世銘俱為「 反面教材」 黃世銘的前一任陳聰明,因為與政治高層餐敘, 遭監察院彈劾後請辭下台。 黃世銘因為......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