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所有的文章 - 共有 2508 篇文章 搜尋時間 0.007 秒

迎接馬年的司法羈押鬧劇!?羈押張德正邁入五度五關記者會

2014-02-03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張德正駕砂石車衝撞總統府,舉國譁然。其行為固不可取,並應負起相關之刑事與民事責任,然而,並不代表司法就可以濫用羈押制度,「整肅」任何司法人員眼中的「刁民」。 一、羈押制度之目的在於「保全」,並非「即時性」的正義感滿足: 羈押制度之目的,在於「保全被告到庭」接受審判,事後若遭判決有罪確定,並可「保全被告接受刑事處罰」,並非在於「即時性」的正義感滿足。我國自威權時代以來,司法習慣以...... [閱讀更多]

不正義的支付命令效力

2014-01-21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別讓你的權利睡著了」,是一句經常被用來推廣法律知識的宣傳口號。這句話固然有喚起民眾注意的效果,但背後也隱含了一個既殘酷又便宜的責任分配預設:當你因為不懂法律而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其實是你自己的錯,不是制度的問題。 這個預設之所以殘酷,在於其對於如何能合理期待人民已具備必要的法律知識,展現出一種漠不關心的態度;這個預設之所以便宜,在於其為國家應該肩負的責任提供了一個容易逃脫的出口...... [閱讀更多]

監聽修法反彈突顯檢警失衡的辦案心態

2014-01-2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通過,引發檢警調多方反彈。就先不講別的,只舉通聯紀錄的修法為例。本次修法將以往實務毫不設防的檢警調閱通聯紀錄、通訊使用者資料的行為,修正為與上線監聽一樣,限於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更要法官保留。這是一個正確理解通訊監察本質的修法。因為監聽通訊內容的前提先要有通聯紀錄,更要知道通訊使用者資料才能判斷。這也才符合大法官釋字六三一號解釋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包括...... [閱讀更多]

監聽修法 越修越回去—盲監盲錄傷害隱私

2014-01-14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針對我國監聽現制「一盲、兩建、三不管」等缺失而提出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修正案,於一讀後被協商到面目全非。但木已成舟,即將三讀,令人不勝唏噓。 我國通訊監察設備採購自歐美先進國家,技術能力無庸置疑,但法治水平則如天壤之別。「一盲」是指我國監聽實務採取流刺網式的「盲監盲錄法」,而非法治先進國家的「同步監聽法」。同步監聽通常由檢警持法院核發的監聽票,到電信業者的機房掛線監聽、...... [閱讀更多]

濫調通聯紀錄何時了?

2014-01-13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九月政爭的後續戲碼,逐一謝幕。儘管劇情高潮迭起,但結局一如所料:關說案無疾而終、特偵組屹立不搖、總長也彈劾不成,關說首長及受關說檢察官則是「連彈也不彈」。更慘的是,因應此次監聽風暴而亡羊補牢提出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修正草案,在四大金剛(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及國安局)各有盤算、部分藍委全力反撲之下,所有監聽法制化的努力歸零;即便草案已經立法一讀通過,都在後續協商一一破局,幾近全...... [閱讀更多]

針對「通保法」完成協商,本會聲明,予以譴責

2014-01-13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針對「通保法」完成協商,本會聲明如下: 一、民進黨毫無堅持,全盤皆墨,有虧所託 倘若真要杜絕濫權監聽,就應廢除監聽中心,實施同步監聽。至少,也要將法官所核准之監聽號碼,與電信業者所紀錄之監聽號碼作比對,才能確實落實監督。而就算廢不掉「獨步全球」的監聽中心,也應將其改隸其它中立客觀之機關,不能任由警調全權掌握。民進黨對此三者全無堅持,顯然並非真心想要杜絕濫權監聽。 ...... [閱讀更多]

關於報載檢警認為通保法修正過嚴,本會聲明

2014-01-12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針對上週五(10)報載,有檢警認為通保法修正過嚴,本會聲明如下: 一、檢警人權觀念應與時俱進,切莫動輒以治安問題驚擾民眾 監聽侵害憲法保障人民之隱私權與秘密通訊自由權甚鉅,非針對重大犯罪、且以「最小侵害手段」不得為之。現行檢警調閱通聯紀錄(能透過基地台位址追查行蹤)毫無限制,掛線監聽比起美日等國亦極度浮濫。以最近高速公路ETC行車紀錄為例,倘若對於國家掌握行車紀錄都有疑慮,何況...... [閱讀更多]

抗議司法院獨斷修正法庭錄音辦法聯合記者會

2014-01-09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司法院不顧各界反對聲浪,於102年10月25日逕行公布《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同年12月9日並預告《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閱卷規則》,嚴格限制須「所有」開庭在場陳述人「書面同意」,始能聲請法庭錄音光碟。司法院如此政策,恐使公開審判制度倒退回200年前的秘密審判,罔顧人民訴訟權且侵害律師之辯護權與訴訟代理權,我們對此無法坐視不管,已有超過1,000位律師連署表達反對,於1月11日司法節...... [閱讀更多]

五個問題,請教監察院!「彈劾黃世銘,再次未通過」記者會

2014-01-08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本會在9月16日針對涉嫌關說案之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以及承辦檢察官林秀濤,併同涉嫌違法濫權之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承辦檢察官鄭深元等,以書面臚列具體理由,向監察院正式提出陳訴,請求就渠等違法失職進行調查、追究。 鉅料,吳豐山、洪德旋委員彈劾黃世銘之提案,繼監察院在11月29日以「五票對五票」的票數,否決此一彈劾提案後,昨(1/7)日再度以「六票對六票」否決,本會從失...... [閱讀更多]

竊盜罪 為何不是告訴乃論

2014-01-08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在辦理刑事實務的現場常見因經濟狀況不佳,一時飢寒起盜心,而竊取便當、麵包、牛奶此類財產價值不高的食物;更悲慘者,年輕小父母,因無錢照養幼兒,鋌而走險偷取奶粉者也有;另外,更不乏因罹患強迫症、竊盜癖等精神疾患、而屢次竊取小物者,或因財產觀念不清,致擅自取拿他人之物,而誤蹈法網者,也非少見。 但因竊盜罪這類財產犯罪,在現行法下,除親屬間相盜外,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故受害人或店家只要報警後......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