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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帳戶案可能經歷的司法歷險記
2014-09-0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很多人會因為求職、貸款、信任親友等等的原因,交出自己的銀行帳戶及密碼;或是因為覺得方便而把存摺和密碼保存在一起,卻有一天不小心遺失。很多人也以為,自己戶頭裡已經沒有什麼錢了,就算是交出去或遺失也沒什麼關係,但是這些帳戶如果被詐騙集團用作人頭帳戶,騙人把錢匯入再提領一空,問題就嚴重了!因為只要這些將錢匯入帳戶的被害人報案,人頭帳戶的所有人或提供者就很有可能被當作是「詐欺幫助犯」移送並判刑...... [閱讀更多]
是誰把判決書弄錯了?《法官法》教戰手冊之裁判檢索篇
2014-09-0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裁判書品質不佳,一直是司法引發民怨之所在。2012年5月30日,司法院首次以判決書草率剪貼為由,對法官作出解除職務的重懲。司法院提昇裁判品質的魄力,值得肯定,也應予以支持。本文介紹6個不可不知的裁判檢索術,善加利用,不但在遇到判決出錯時,可以保障自身權利;更能有效監督裁判品質,協助司法當局淘汰恐龍法官。 上網剪貼判決,打混法官解職 高雄地院A法官寫不出判決書,竟上網找...... [閱讀更多]
如何取得檢舉證據?《法官法》教戰手冊之閱卷篇
2014-09-0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法官法》中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個案評鑑機制,已於2012年1月6日正式施行。依據《法官法》第35條第2項規定,檢舉不適任法官、檢察官需要具體事證。如果欠缺事證,法官評鑑委員會就會依同法第37條為「不付評鑑」之決議,或依同法第38條前段為「請求不成立」之決議。為此,申訴中心撰文分享實際案例,介紹取得事證的可行方法,以協助民眾提出檢舉。 法庭現形記-訊問錄音、錄影光碟 審判必...... [閱讀更多]
我的帳戶怎麼會成為「人頭帳戶」?
2014-09-0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很多民眾不見得知道,怎麼迷迷糊糊之間,自己的帳戶就變成了詐騙集團用來詐騙的人頭帳戶。等到察覺時,詐騙集團早已騙其他被害人匯錢到人頭帳戶之中,然後提領一空。為了讓民眾能即早警覺到,有哪些情形,自己的帳戶可能會被詐騙集團拿去用來騙人,以下說明幾種常見情形: 出售個人帳戶、提款卡、密碼給他人 這類型最典型的案例,譬如看了報紙的小廣告,出售自己的帳戶供他人使用。雖然你在賣帳戶之時...... [閱讀更多]
司法與檢察機關應負起自我監督之責!《法官法》教戰手冊之機關監督篇
2014-09-0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法官當庭打電話問案子該怎麼判,當事人傻眼! 2012年8月29日法官評鑑委員會作成101年度評字第3號決議,將一位李姓法官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懲戒休職6月。本案是由於當事人向媒體投書抗議,促使新北地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後,認為這名法官當庭打電話給她丈夫(同樣擔任法官)詢問案子該怎麼判,又出言譏諷當事人,違反辦案規定與法官倫理,從而由司法院針對李姓法官提出評鑑請求。 ...... [閱讀更多]
我的帳戶可能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人頭帳戶使用,該怎麼辦?
2014-09-0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如果懷疑自己的帳戶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人頭帳,就應該要立即採取以下行動,以減少損害並準備面對接下來可能的訴訟。 掛失存摺、提款卡 在帳戶還未被列為警示帳戶之前,就先掛失存摺、提款卡,不僅可以避免繼續有人匯錢到戶頭、也避免詐騙集團提領贓款,也可以藉此證明自己確實沒有幫助詐騙集團進行詐騙的意圖。[1]掛失的作法如下: 以電話先辦理暫時掛失存摺、提款卡 以電話...... [閱讀更多]
懲戒法官、檢察官,平反冤案誤判!《法官法》教戰手冊之再審篇
2014-09-0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法官法》為懲戒法官、檢察官的法律依據,如果被懲戒的事由足以影響個案判決結果,例如:貪污收賄、請託關說、濫用自由心證……等違法失職行為,則遭到冤案誤判者可以依法聲請再審,平反冤情。相關法律依據整理如下表: 法律名稱 條文內容 時間限制 聲請限制 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5款(為受判決人利益...... [閱讀更多]
沒有靈魂與生命的最高法院
2014-09-06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眼看最高法院就快達到整年度沒有判處死刑確定的紀錄,卻在日前「破功」。最高法院判處對友人卡拉OK店縱火,造成五死三傷的彭建源死刑確定。本案還是罕見的兩度召開言詞辯論的判決,前次雖撤銷發回,卻儘是不痛不癢的理由,包括本次判決理由都未能呈現言詞辯論的重點,尤其最高法院始終拒絕被告到庭陳述,而且兩度上訴竟然指定由相同合議庭承辦,都是嚴重的程序違法瑕疵。 這次確定死刑的判決理由更嚴重違反終審...... [閱讀更多]
小額募款開跑:每一個「你」,都是點亮司法黑暗的一盞燭光
2014-09-05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很多朋友問,為何從事司法改革工作?這個問題難,也不難。 不難,因為這是很有意義的一份工作。或許政治變革更根本,或許經濟革新應優先。但不能否認的是,司法改革很重要。在台灣,對司法的控訴,不曾停止,被咬一口:輕則斷送大好前程,重則抑鬱而終。而最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這竟是21世紀的司法。台灣值得更好的。 而這個問題也難,難在千絲萬縷,不知從何下手。幸而20年來的摸索,我們理出了一些頭緒和......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