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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讓不適任法官、檢察官退場,乃攸關司法改革成敗的重要法案。往昔由於來自被改革對象的司法體系強烈杯葛,立法難以順遂。直到二○一○年間司法界陸續爆發數起爭議判決或重大貪污事件,導致民眾對司法不滿急速高漲,甚至引爆號稱「白玫瑰」遊行抗議活動。在迫於高漲民怨與政權延續的雙重壓力下,馬政府終於肯讓延宕超過二十年的法官法於二○一一年六月順利通過。其中除導入法官評鑑制度外,亦一併將檢察官納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