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所有的文章 - 共有 2508 篇文章 搜尋時間 0.007 秒

搶救被告:律師在警局教戰手冊

2014-10-31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許多人一生只當過一次被告,關鍵常常在於警局的偵訊。本書以英國《律師陪訊指南~給警訊被告的建議》為基底,結合十多位台灣律師的實務作戰經驗淬鍊而成,保證給您耳目一新的警詢新視野。 本書特色 台式的米蘭達警告、被告面對警詢時的無助、律師的職業倫理與為被告利益著想的現實考量,背後交錯的法律脈絡及實務運作環境,非身歷其境難以得知。基於實踐司法正義、維護被告人權與尊嚴的初衷,揉合警詢過程中...... [閱讀更多]

勒死小偷是正當防衛?

2014-10-3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報載海軍陸戰隊退伍八年的屋主,為了保護懷孕的妻子,勇敢與入侵的小偷打鬥,將小偷勒暈。沒想到,後來卻導致死亡的結果。想想,假設小偷沒有死,昏倒被送醫後醒過來,這件事大概不會引發任何爭議。小偷入侵住宅,本來就有失風被逮或被扁的可能。一般人知道,小偷自己也知道,這是「職業風險」。小偷沒死,被勒暈被抓,屋主是「正當防衛」,也「恰到好處」。這個案子,小偷死了,人命關天,就要討論防衛有沒有「過當」...... [閱讀更多]

有話要說-違憲法律立即失效 然後呢

2014-10-3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大法官日前做出釋字第725號解釋,針對被宣告定期失效的違憲法令,於期限內,聲請釋憲者若提起非常救濟手段,即再審或非常上訴,法院不得以法令仍屬有效來拒絕受理。算是落實了人民的訴訟權保障,卻也反映出我國司法極端保守的一面。 依憲法第78條,大法官解釋憲法,具有拘束全國機關與人民之效力,因此,被宣告為違憲之法令,自當立即失效。只是於違憲宣告之前,若有法院曾引用此等法令為裁判依據,則人民可...... [閱讀更多]

防衛型司法贏不了尊嚴

2014-10-3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司法院要修《法院組織法》,重點放在法庭錄音,以及提高「藐視法庭罪」的刑責。司法院說:修法目的是為了「增進司法品質與效能、提升司法公信力、兼顧訴訟當事人及在庭活動之人的權益」。 先說法庭錄音的問題。人民對於政府濫用「個資法」,拒絕陽光化、透明化、資訊公開化,已經感到非常不耐。司法院先前直接發布命令「硬幹」,從此律師或訴訟當事人,幾乎再也拿不到法庭錄音,引起大反彈。 大反彈的理由很...... [閱讀更多]

流浪法庭30年Plus

2014-10-3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昨晚回家看到大兒子在欺負弟弟,喚來曉以大義後告訴他:「明天開始再這樣我就沒收你的玩具喔!」只見他垂下眼瞼維諾稱是,下一秒就一個巴掌印在弟弟臉上:「哇哈哈,今天還是可以喔!」 這種欠扁的話不是只會出自三歲小孩,在台灣,如果你打官司從一審輸到三審還不死心,最後好不容易聲請大法官釋憲成功時,卻碰到「定期失效」條款,也就是大法官說這法律很壞、很壞沒錯,但直接失效會有空窗期,所以要晚點再給他...... [閱讀更多]

所以,我們不用在法院流浪了嗎?

2014-10-3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柯先生,好消息!我們聲請釋憲成功了,大法官說冤獄賠償法違憲,你的案子可以再打一次了!」 「太棒了!律師先生,請問大法官說法律違憲,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所以是說法律條文還是有效嗎?」 「對,大法官有時候就是會這樣,擔心一下子就宣告法律無效,會動搖國本,所以就給一段緩衝時間,讓立法院去修法。」 「那這樣我的案子要怎麼處理?」 「沒問題,我們先拿這份大法官解釋來聲請重審。」 ...... [閱讀更多]

不以交付個案正義為己任—憲法的新解釋,司法的老問題

2014-10-29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大法官新近做成了一個方向值得肯定的憲法解釋—釋字第七二五號解釋。所解決的問題可能一般人未必會有切身的感受;然而國人看似事不幹己的案件背後,卻涉及整體司法的審判態度與制度價值的誤置,不容緘默。 此項解釋面對的是,現行大法官釋憲制度所引發的一個老病症,這次大法官開出了新的處方。 是什麼老病症呢?就是對於憲法權利受傷,上門求救的當事人,大法官應其要求提供憲法解釋,只會論斷抽象的法律是...... [閱讀更多]

終於不再贏了釋憲,輸了官司

2014-10-2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上週五大法官第725號解釋出爐,我國憲政人權的保障,又再向前邁了一步。釋字725在講一個問題:法律被宣告違憲,由於擔心法律如果立刻失效,衝擊會太大,大法官常常會給個一、二年的緩衝期。稱之為「定期失效」。 人民最關心的是:那麼,在這個一、二年的期間,聲請釋憲成功的人,案子還有沒有救呢?最高法院說:法律還沒「失效」,案子駁回。人民實在會被我國的司法搞到精神錯亂,為什麼會「贏了釋憲,仍然...... [閱讀更多]

陪審與臺灣民意

2014-10-2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司法院推動人民參與審判,獨尊觀審,而罷黜百家。然而,由於觀審員對於案件最終判決結果沒有表決權,外界始終質疑其制度意義。為何不採用以人民決定為原則的陪審制,一直是司法院被質問的問題。對此,司法院多次表示民調結果不支持陪審,甚至不支持的比例高達八成。然而,司法院在民意調查時,對於陪審制是否已有完整的說明,受訪者對於陪審制有無確實的瞭解,關係著民調結果是否正確反映民意。再者,除了時空橫向之民...... [閱讀更多]

針對大法官作成釋字725號解釋~司改會聲明

2014-10-24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針對大法官作成釋字725號解釋~司改會聲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014-10-24 本會對於大法官作成釋字725號解釋,敬表肯定之意。我國憲政人權之保障,又向前邁進一步。 實則,大法官釋字177與185號解釋,並沒有「理所......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