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所有的文章 - 共有 2508 篇文章 搜尋時間 0.008 秒

小筆記:「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四次會議

2017-05-18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會議決議 應制定調解法,規範下列事項,例如:統一規範調解的定義、調解的主管機關、調解效力、調解人的資格(專業調解人證照制度)、調解人的教育訓練、調解費用、調解人的倫理義務、調解人的迴避、強制調解的範圍。(17票通過) 修改民事訴訟法,增加強制調解的範圍,例如公寓大廈住戶間爭端、消費關係爭端(含旅遊契約爭端)、醫療爭端。強制調解應該不限於司法調解處理,也可由行政調...... [閱讀更多]

點評:「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第二次增開會議

2017-05-18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關於5-4-4警察犯罪預防策略,討論約140分鐘。警政署對於「司法警察調度條例」這個訓政時期的規定,該條例第9條規定「受檢察官、推事之指揮命令者,應即照辦,不得藉詞延擱。」第12條規定: 「依前條逕行獎懲之事件,該管首席檢察官或法院院長,除應通知受獎懲人之主管長官外,應陳報法務部或司法院,並分送主管銓敘機關登記。」使警察成為檢察官、法官得任意指使,甚至能以獎懲控制之對象,認為與時代不宜...... [閱讀更多]

史上最貪女檢 墮落的「檢察官之星」

2017-05-1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照片來源/ETtoday東森新聞雲 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一位閃亮的「檢察官之星」橫空出世,當時的她,接替了在檢改會陳瑞仁檢察官退出會議後,所空出的法務部籌備委員與會議代表。她敢言敢鬥,百分百達成長官交付的任務,媒體將她、蔡碧玉與越方如,並列為檢察官的明日之星。沒有人想得到,14年後她卻被媒體封為「史上最貪女檢」—陳玉珍。 第一次與陳玉珍有所接觸,是在2004年1月她作為轉...... [閱讀更多]

貪污也能當律師?

2017-05-1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過去有位法官,在職時騙民眾可以向其他法官關說,犯了詐取錢財罪。該法官轉任律師後,兩次犯罪分別遭判刑3年及3年6月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這位律師在任職法官期間不潔身自愛,應受懲戒,並給予「除名處分」,不能再當律師(92年度律懲字第12號)。 然而,最近有位檢察官命運大不同。他在職時利用職務收受賄款、接受花酒招待,檢察官幹不下去轉任律師後,被依貪污罪判刑7年多確定。可是,律師懲戒委員...... [閱讀更多]

小筆記:「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二次增開會議

2017-05-16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本次會議時間約五個半小時,就「偵查不公開、媒體影響審判與隱私保護」之議題進行討論。 本次議題的核心問題在於: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與司法權行使過程當中的犯罪嫌疑人及相關被害人的人格權與名譽,如何取得平衡並確實保障之問題。 現今媒體型態包括:平面媒體(報紙、雜誌)、電子媒體(無線廣播電視、有線廣播電視、衛星廣播電視)以及網路媒體三大類。然法律所能規範的部分相當有限。 ...... [閱讀更多]

律師自律,好難?司改國是會議:強化律師改革7點建議記者會

2017-05-16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司改國是會議日前通過金字塔型訴訟之改革方向,並以擴大律師強制代理與強制辯護為其配套措施,此舉固然可以促進司法之整體效率。然而,律師的法律專業素養要如何提升,以及律師倫理應如何強化,才是悠關制度改革成敗的重點。更進一步,如何淘汰不良律師,避免民眾遭遇品質不佳的法律服務,並維持律師整體之水平,目前各分組相關討論仍嫌不足。 其中,律師懲戒機制不彰,長久以來受法界詬病,在司改國是會議召開之...... [閱讀更多]

小筆記:「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第六次會議

2017-05-12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成立於1995年11月。主要工作為法案推動、監督評鑑、個案追蹤與教育推廣。改革的力量必須由下而上,只有經由民間的推力,才能讓改革的夢想成為真實,最終建立人民信賴的司法。 網站內容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 [閱讀更多]

檢察官的司法官屬性:一場買空賣空的把戲?

2017-05-12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1940年4月1日,時任美國聯邦檢察總長、後來擔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Robert H. Jackson,在全美聯邦檢察官第二次年會發表了一篇名為「聯邦檢察官」(The Federal Prosecutor)的著名演講,成為日後討論檢察官權力及職業倫理時經常被引用的經典。Jackson大法官在這篇演講中指出,檢察官是美國最有權力的一群人,執法時可以動用政府擁有的一切力量,去打擊任何...... [閱讀更多]

集遊保障未落實,妨害公務遭濫用~路過中正一事件二審開庭前記者會

2017-05-11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2014年04月11日傍晚,群眾因中正一分局不當驅離公投盟的集會、並作出「以後不再許可集會」等超越憲法之行政處分,自發前往「路過分局」。其中Savungaz Valincinan、陶漢、洪崇晏、蕭年呈等四名參與者遭起訴,於2016年12/30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以「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罪名判決四名被告有罪,提起上訴後訂於今日(05/11)下午進行二審第一次審理。 對如今「集會遊...... [閱讀更多]

偵查管理:警政績效改革

2017-05-11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圖片來源/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粉絲專頁 主張 應檢討不具科學性、合理性的績效制度,以避免基層警察採取不當執法作為或過勞。作法為: 警察機關應建立具信效度的績效評估機制,目標在衡量管理狀況與職場問題,但不應直接扣連人事升遷。 新的績效評估應納入勞動條件、程序正義相關的指標,刪除過於細瑣浮濫、無法執行、造成惡性競爭之績效制度或項......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