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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抓不到的「洩密者」!~訴請監察委員彈劾「媽媽嘴案」、「烏龍共諜案」中 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檢警調記者會
2018-03-08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在「媽媽嘴案」、「烏龍共諜案」中,檢、警、調有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辦案疏失,造成當事人呂炳宏先生(媽媽嘴老闆)、已過世的郭玫蘭女士(前中央社記者)名譽、隱私權受到嚴重損害,但案發至今已過多年,竟然沒有任何人因此受到懲處,郭玫蘭記者更是到上個月因病過世前,都沒有獲得官方一句道歉!今日民間司改會在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呂炳宏也到場提出控訴,司改會並代替郭玫蘭記者的哥哥朗讀申訴書,並共同提出陳...... [閱讀更多]
國民刑事參審草案證據開示制度與閱卷權保障之衝突
2018-03-08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圖片/取自司法院國民法官一起審判網站 民國106年底司法院作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以下簡稱「國民刑事參審草案」)初稿,以最輕本刑七年以上及故意致人於死等所謂重罪案件為對象,由六位國民來擔任國民法官,加上三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共同判斷其犯罪事實之有無以及有罪時之量刑。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對象事件的起訴程序,不同於現行一般審的卷證併送制度,將採用「卷證不併送」,並採用與卷證不併送...... [閱讀更多]
加快審理程序,究責施暴員警,查明指揮真相~周倪安委員控訴前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案庭前聲明記者會
2018-03-0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今天(3/7)是周倪安委員控訴前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案的開庭審理,本案已經過三年半,歷經兩位法官,卻始終在準備程序,才要開始進入實質審理。目前法官雖然態度積極,協助自訴人向行政機關調取相關證據,然若行政機關不願意配合提供,自訴一方始終只能處於被動的地位。我們呼籲行政機關勇於面對自己的錯誤,提供相關證據資料,讓法院究責當天施暴員警,並還原指揮行動的真相。 2014年3月24日...... [閱讀更多]
許我們一位適任的檢察總長~十二問檢察總長候選人記者會
2018-03-07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會後新聞稿 檢察總長顏大和將於今年五月任期屆滿,蔡英文總統對於新任人選亦已展開徵詢作業,故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今日(3/7)召開記者會,並邀請臺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薛欽峰律師、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委員,就檢察總長提名、審查之流程提出訴求,並公布「十二問」,要求檢察總長候選人答覆。 記者會主持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律師表示,檢察總長是個案偵辦的最高首長、檢察體系的最...... [閱讀更多]
卡債自救會@台中—律師招募說明會
2018-03-03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中部分會,自2015年8月起,固定於每個月第一個禮拜六上午9點至12點例會。透過義務律師到場協助卡債朋友釐清並解答法律問題,希望藉此協助有卡債問題的朋友,可以清楚並了解接下來應該如何走下去,不至於倉皇失措。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中部分會已經2年餘了,需要有更多充滿熱血的律師一起投入,陪伴受害朋友一起看見人生的曙光。 線上報名 時間 2018/03/03(六)...... [閱讀更多]
法官與檢察官個案評鑑制度六週年研討會
2018-03-03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法官法》於2011年7月6日制定公布,其中「法官與檢察官個案評鑑制度」是針對法官、檢察官的個別違失行為,依違失行為的輕重程度,啟動後續的懲戒或懲處程序,以確定涉有違失行為的法官、檢察官應受何種處分之制度。在司法信任度低迷的今日,民眾對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期許殷切,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之功能與效能是否彰顯,已成為司法改革成敗重點之一。 「法官與檢察官個案評鑑制度」自2012...... [閱讀更多]
「首次報告待努力,司改補帖增元氣」~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記者會
2018-03-02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會後新聞稿 《民間監督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聯盟》今日(3/2)於立法院群賢樓801室召開記者會,就蔡英文政府於今年 2/12 公布之「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提出三點肯定及四項建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即記者會主持人陳雨凡律師表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於日前列出三大優先法案,包括司法改革、軍人年金改革及組織改造。司法改革作為這會期非常重要的優先法案,聯盟除...... [閱讀更多]
辯方開示規則的憲法界線~簡評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之證據開示(四)
2018-02-26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照片/台北地方法院模擬法庭國民法官宣誓 前文已提及,草案制定者是基於對辯方開示的錯誤理解來制定草案第57條的辯方開示,恐有嚴重損害被告辯護倚賴權及審判公正性與效率之虞,因此本文參考美國法上的辯方開示,嘗試澄清辯方開示的範圍及限制,冀有助完善日後的立法審議,避免違憲侵害被告的訴訟權。 做為證據開示制度的一部分,在聯邦最高法院確立並逐漸擴大檢方開示義務的同時,刑事程序的證據開示仿效...... [閱讀更多]
誤把馮京當馬涼的辯方開示規則~簡評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之證據開示(三)
2018-02-25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照片/台北地方法院模擬法庭國民法官宣誓 前文指出草案所規定的檢方證據開示,有顯著的違憲疑慮,本文續就草案的辯方證據開示程序進行檢討。 草案第57條規定,辯方在依第56條規定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時,應即向檢察官開示其聲請調查之證據及聲請傳喚之證人、鑑定人或通譯於審判期日前製作之陳述筆錄或其他紀錄書面。對照草案第53條規定之檢方開示,可以發現草案第57條與草案第53條這兩條規定所用文...... [閱讀更多]
檢察官占盡優勢的檢方開示規則~簡評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之證據開示(二)
2018-02-24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照片/台北地方法院模擬法庭國民法官宣誓 前文評論了草案以起訴狀一本搭售證據開示的決策問題,本文就草案的證據開示程序進行檢討。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在籌辦模擬審判過程中提供給筆者的資料,草案的證據開示程序在很大程度上襲自日本,分成三階段進行,以下按階段逐一分析。 第一階段是準備程序前的任意(非強制性)開示。草案第5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辯護人在準備程序前,宜相互聯絡以確認:1.起......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