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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吳從周教授昨日(26日)投稿蘋果日報,對於日前(25日)支付命令修法,有諸多評論。身為司改會支付命令修法律師團成員,認為有澄清必要,特撰本文以茲回應。 草案立法理由確有參酌相關文獻,並非憑空誤導! 吳教授該文提到,『修法理由中竟然開宗明義寫著:參酌德國及日本之支付命令,不具有既判力!如此嚴重誤導國人之立法知識與立法品質。』,但此部分指述,恐非事實。律師團研擬本次修法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