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所有的文章 - 共有 2508 篇文章 搜尋時間 0.008 秒
警察守規則,人權有保障——警察ㄅㄟㄅㄟ請聽我說
2005-06-14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警察是執法人員的第一線,可是在執法的程序上卻常常狀況百出:像是違法取證、吃案、侵害人權及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此類之事件,使得民眾對於警察執勤往往缺乏信心。警察改革聯盟值此警察節的前夕,將表達民眾所反映的心聲: 重視刑事人權 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偵查刑事案件之新聞處理,必須符合偵查不公開原則,並保障當事人及相關人士之隱私與名譽,確實遵守主管機關規定。對於5/30民間司改會所蒐...... [閱讀更多]
民間司改會對於司法院通過庭長人事免兼案聲明稿
2005-06-09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日通過一、二審二十二位庭長「免兼」案,其中十六人是以任期屆滿、不適宜再續任為理由。民間司改會對於司法院免兼庭長的決定表示歡迎,並表示這對於未來庭長人事的活絡以及審判經驗傳承,均有助益。 另外,免兼的二十二位庭長當中,有六位係自願不任庭長,對此,民間司改會認為應予鼓勵,因為此種作法對庭長人事制度的建立有良性的示範作用。 關於法院庭長的人事遴選,其實在法官法草...... [閱讀更多]
五月哪會這呢寒?
2005-06-02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永遠無法忘記朱木炎先生為台灣贏得奧運金牌的那一夜! 當時周遭的人,不分黨派、不分老少,都早已熱淚盈眶……。如今發生受詐害的事件,實在令人不捨。 無奈的是,警方卻未能同樣給予相同的疼惜。偵辦過程中洩漏了案情相關證據給媒體,媒體竟也競相報導,滿足了腥羶新聞的追求者,卻已對金牌國手造成更嚴重的傷害。病態的社會現象固然是元兇,但警方完全漠視「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態度,最應檢討。雖然這已是...... [閱讀更多]
警察愛秀,金牌生銹!~抨擊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記者會
2005-05-3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警察應該是人民的保姆,偵查犯罪案件,除了維護治安外,更應該注意「保障人權」! 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偵查,不公開之。」,法務部於民國91年頒布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開宗明義即要求偵查刑事案件之新聞處理,必須符合偵查不公開原則,並保障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士之隱私與名譽。而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於去(93)年十月也曾召開偵查不公開與人權...... [閱讀更多]
民間司改會對於徐自強案第五次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判決結果聲明
2005-05-26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最高法院於今日就檢察總長依據大法官釋字582號解釋之意旨,為徐自強擄人勒贖被判死刑案件所提出的第五次非常上訴,認為非常上訴有理由而將原審判決撤銷,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民間司改會對於最高法院此項判決表示歡迎,並將為徐自強成立律師團為其辯護。 民間司改會欣見最高法院能依據釋字582號之精神,就刑事被告所應有之程序權利回復其保障,而將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九六號及台灣高等法院...... [閱讀更多]
民間司改會對於法醫師法草案之聲明
2005-05-1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據立法院消息指出,司法與環福委員會將於5月11、12日進行兩日一次的法醫師法草案聯席審查會議。為此,民間司改會表示:非常歡迎法務部將法醫師設計為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一,但有幾點在觀念上仍然必須釐清。 首先,所謂的「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其執業的最高信念,就是專業的獨立與品質。以法醫師而言,就是要本於充實的學養,忠實而不受任何干擾地作出法醫專業判斷。然而,法醫師法草案第12條卻將已取得證...... [閱讀更多]
優秀的法官,我們絕不吝嗇給你憲法保障的金飯碗!
2005-04-15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彼時行憲之初,「依法獨立審判」或許真的難以企求,所以給了法官終身職的保障,希望法官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能夠真的勝任「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的角色。 如今時過境遷,法官的「品德操守」或許已經不再是大問題,貪瀆的情形也日益少見,然而,對於象徵「正義化身」的法官,「品...... [閱讀更多]
別為了法安定性犧牲人權保障~釋字五九二號解釋聲明
2005-03-31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今日作成釋字第五九二號解釋,對於釋字第五八二號解釋的適用,認為除了聲請人據以聲請之案件自公布當日起得以適用外,其他刑事案件,必須為釋字五八二號公布前,已繫屬於各級法院,且以個案事實認定涉及以共同被告之陳述,作為其他共同被告論罪之證據者為限。民間司改會對於大法官會議此一解釋結果表示失望,並認為該號解釋對於釋字第五八二號解釋在適用上過度限縮,將會喪失釋字五八二號藉由維護對...... [閱讀更多]
民間司改會將持續監督誠信修憲
2005-03-21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面對即將進行的修憲,朝野各政黨與選舉聯盟已於昨日完成任務型國代選舉登記,對於是否支持去年立法院所通過之修憲案,不僅各黨派意見相當分歧,同一政黨內亦有不同看法;對此,民間司改會表示,本會已於三月十五日加入「誠信修憲監督聯盟」,將與相關民間團體共同本於中立立場,監督朝野政黨是否背棄去年修憲案的政治承諾,並全程觀察、監督包含立法院應先制訂「國民大會代表職權行使法」在內的整個修憲過程。 另...... [閱讀更多]
「誠信修憲監督聯盟」記者會
2005-03-20 08:00:00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引用來源]
「誠信修憲監督聯盟」提出如下之主張: 任務型國代應該是委任代表,沒有個人的意志,僅負責「複決」立法院之修憲提案,不能進行任何實質的討論或修改。「複決程序」與「議決程序」差別很大,只有「議決程序」才能包括實質討論與修正動議。為落實複決精神,任務型國大在複決程序上應盡量簡化。複決的結果其實在任務型國代選舉結束,結果公告時即已確定,事後之國代集會只具形式意義,自不可複雜化複決程序......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