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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淨嵐∕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8日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但因境內疫情狀況控制良好,仍做了一放鬆並局部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持續配合,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二級警戒措施: 1.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除例外情形(如下列),得免戴口罩:(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