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法庭之友意見書|原住民身分法案
不平等的姓名法制已經抹除原住民族的多元傳統名制、姓名法制乃以漢族姓氏家系思維為預設、「從(漢族)父姓」為主流的文化之下,原住民族女性本來就很難回到多元傳統名制,也不易使其子女從母姓。此時,更因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姓氏綁身分」條款導致其所生子女無法具有原住民身分,等同是處於雙重剝奪的地位。更嚴重的是,在原住民族女性與漢族男性通婚為多數的情況之下,這甚至將影響族群身分的......
不平等的姓名法制已經抹除原住民族的多元傳統名制、姓名法制乃以漢族姓氏家系思維為預設、「從(漢族)父姓」為主流的文化之下,原住民族女性本來就很難回到多元傳統名制,也不易使其子女從母姓。此時,更因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姓氏綁身分」條款導致其所生子女無法具有原住民身分,等同是處於雙重剝奪的地位。更嚴重的是,在原住民族女性與漢族男性通婚為多數的情況之下,這甚至將影響族群身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