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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男子與友人飲酒後返家,途中想買滷味回家當午餐,卻因一時貪方便違停而被員警查獲酒駕,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2月1日12時許,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警員賴志信、廖翊閔巡邏行經鳳山區大明路時,發現自小客車併排違停在路旁,駕駛下車準備走到對面時員警將他攔下,駕駛孫男(55歲)酒氣濃厚顯有飲酒情事,警方先以酒精感知器感應發現確有酒精反應,後續以酒測器施以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