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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及代碼 流程及代碼 文書 法條對照 協商 (0) 協商 /0 模擬法庭協商會議紀錄 (非法條要求必要之文書) 國民法官法第51條: 檢察官、辯護人因準備程序之必要,宜相互聯絡以確認下列事項: 一、檢察官起訴書記載之犯罪事實、所犯法條及被告之陳述或答辯。 二、本案之爭點。 三、雙方預定聲請調查證據項目、待證事實,及其範圍、次序及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