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食藥署強調,雖然緊急使用授權的目的係為滿足緊急公衛需求,但在審查的考量上與傳統藥品查驗登記基本精神相同,以風險利益評估做為主要審查方針,需在疫苗產品可提供充分的品質確保及初步療效安全性證據的前提下,評估可否供國人使用。(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疫苗緊急授權審查標準公布了!食藥署表示,為研訂國內COVID-19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