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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原則」的核心是「禁止國家權力濫用」,特別是不得跨越「民主原則」與「基本權保障原則」的紅線。這也是為什麼,即便是對於「犯罪」的追訴與審判,檢察官與法院仍然必須受到憲法與法律中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的拘束。「行政不法」的調查當然也不例外。檢察總長黃世銘在案件偵查中,將所得資訊及監聽譯文交付與第三人,是明顯違反《刑法》與《通訊保障與監察法》的行為,因此,此次台北地檢署對黃世銘總長提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