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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師法」是關乎司法品質、人權保障的重大法案,但是在沒有公聽會、沒有逐條討論的情況下,短短一個月的時間,法務部就要強行偷渡,令人難以理解。檢視官方版條文,不但設計有違世界潮流,體例不合法理,條文更有許多窒礙難行之處,實在不應在未經廣納社會各界建言之前,即倉促立法通過。為此,關心司法品質與人權保障的各團體,特別串連發聲,要求立法委員務必將法醫師法交付黨團協商,再交回由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