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潘志強等狩獵權釋憲公告記者會
司法院大法官於今日(5月7日)公告王光祿、潘志強及黃嘉華之狩獵文化權釋憲案解釋文,宣告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的事先管制、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限制獵人僅能使用自製獵槍之規定「全部合憲」,另針對狩獵管理辦法關於突發性狩獵5日的申請期限、以及事先載明狩獵動物之種類、數量之規定違反比例原則,宣告立即不再適用;槍砲法對於自製獵槍規範上有不足之處,有關機關應於兩年內檢討修正。會後律師團透過電話......
司法院大法官於今日(5月7日)公告王光祿、潘志強及黃嘉華之狩獵文化權釋憲案解釋文,宣告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的事先管制、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限制獵人僅能使用自製獵槍之規定「全部合憲」,另針對狩獵管理辦法關於突發性狩獵5日的申請期限、以及事先載明狩獵動物之種類、數量之規定違反比例原則,宣告立即不再適用;槍砲法對於自製獵槍規範上有不足之處,有關機關應於兩年內檢討修正。會後律師團透過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