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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本縣「獺金杯」啟用,副縣長李增財感謝地區業者加入。他當場體驗「獺金杯」的借用與還杯手續。 圖片來源:金門縣政府) 今(111)年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的價差,本縣配合環保署推出自備飲料杯加碼送綠點等循環減量3部曲,並於16日特別辦理「獺金杯」啟用儀式,宣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