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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新北漁業處呼籲漁民朋友們於採補期後遵守禁止捕撈飛魚卵規定,以維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訊】今(110)年飛魚卵漁業漁期於5月15日開始至7月31日為止,為資源永續利用管理,總容許漁獲量為300公噸,且須於指定漁港卸貨,全國共8處漁港,其中新北4處就佔了一半,提供漁民朋友多處卸貨地點的選擇。請各漁船出海捕撈飛魚卵時須確實懸掛飛魚卵旗幟,並須確實填報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