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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因連續發生數起各級民意代表遭搶劫、挾持及槍殺等重大刑案,經媒體大幅報導後,社會治安的好壞,再度引起關注及討論。部分立法委員本諸「人溺己溺」精神,提案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放寬犯罪嫌疑人必須戴頭套的限制,理由是方便被害民眾的指認,可藉以提昇破案率,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 問題是治安的好壞果真須靠被害民眾指認犯罪嫌疑人來維繫嗎?難道沒有其他諸如社會(如教育)、經濟(如失業)以及警察科學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