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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黃慧夫醫師及詹義豪律師,「無罪改判有罪卻不得上訴」推動修法記者會 前總統馬英九、前嘉義縣長陳明文的洩密案均是一審判決無罪、二審判決有罪,並因《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的修法而可以上訴第三審,為何平民百姓已經終結之案件卻無此權利? 根據司法統計年報之統計,我國法院在105年總共收了472,751件新案,眾多的案件量導致司法院研擬如何減少各級法院之負擔,修正前《刑事訴訟法》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