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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鎧當事人聲明 針對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574號判決,判我有罪駁回上訴發表聲明如下: 憑什麼要這樣判我! 我這麼努力在生存下來,換來的卻是視障者不能這樣,就可以這樣歧視,就因沒真正看過視障者運動,只認為視障看不就要在家裡當一個廢人嗎! 被判刑的不是只有我,而是將所有視障否認我們的努力想存在這個社會跟一般人一樣平等對待,這在告訴我們努力生存的人,不會被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