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103年4月28日凌晨,於忠孝西路靜坐表達反核訴求的民眾,遭到警方以不法暴力及高壓水砲車等方式驅離,其中,有15名受到身體或財產損害的民眾,對臺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國賠請求。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日就此事件進行一審宣判。判決結果臺北市政府應賠償共12名原告共約42萬元,北市警局則要賠償其中一名原告財產損害3萬4千元。義務律師團對於大部分原告能夠獲得國家賠償表示欣慰。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