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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87年間台灣實施戒嚴,威權體制下的司法並非獨立機關,天平左右傾倚靠的是政治正確,而非公平正義;刑求、逼供、濫行監禁更所在多有。邱和順案發生在解嚴的隔年,當時威權的遺毒仍然深入司法機關。為了解決「國小學生陸正綁架案」與「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遲遲無法破案的社會壓力,司法機關無視有利被告的證據,憑刑求得來自白入人於罪,將兩案強加在邱和順身上。 戒嚴儘管已解除了27年,但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