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不公開專案成果說明
本文刊登於全國律師月刊2009年09月號 一、緣起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偵查,不公開之。」檢、警、調等偵查機關對於偵辦刑事案件過程中,對於所取得的偵查資料,例如搜索、攻堅影片、監視器畫面、嫌犯之姓名或照片、犯罪細節等,本應在偵查過程中拒絕對外公開,然而,在每日電視、報紙社會新聞上,卻總是可見到嫌犯在進入司法程序之前,早已暴露在閱聽大眾的目光下。在偵查不公開原則......
本文刊登於全國律師月刊2009年09月號 一、緣起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偵查,不公開之。」檢、警、調等偵查機關對於偵辦刑事案件過程中,對於所取得的偵查資料,例如搜索、攻堅影片、監視器畫面、嫌犯之姓名或照片、犯罪細節等,本應在偵查過程中拒絕對外公開,然而,在每日電視、報紙社會新聞上,卻總是可見到嫌犯在進入司法程序之前,早已暴露在閱聽大眾的目光下。在偵查不公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