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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27)正式提出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STO)監理規範的說明,意味著臺灣引領東亞跨出STO法制化的第一步,而依草案規劃,在一定發行金額以下者,將採群募機制,發行者須有券商執照,一定金額以上則進入沙盒。立法委員許毓仁表示,在風險控制與法規成本考量下「起步仍過於保守」。 加密貨幣最令社會各界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