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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桃園地檢署彭坤業檢察長關說疑案,本會已在昨日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遞狀,請求進行個案評鑑。就此發表三點聲明如下: 本案屬於評鑑委員會應立案調查之範圍 《法官法》第89條第4項第5款規定:「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等辦案程序規定或職務規定,情節重大。」檢察官若符合本款事由,應付個案評鑑。而案件事實未明但涉及司法風紀、情節重大時,評鑑委員會也應該加以調查,2013年台灣高等檢察署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