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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有個律師朋友拿著一本法學雜誌,很高興地跑來找‎JRF東編‬‬。東編的朋友滿臉興奮地翻開雜誌,跟東編說,有一位台大法律系的吳從周教授,寫了一篇跟支付命令修法相關的文章。而且,吳教授還在該篇文章中有提到一個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再審成功的判決(‎三重簡易庭100年度重再簡字第1號判決)。該判決的內容大概如下: 家住在新北市的阿明,於民國100年間某日,收到新北地方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