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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是對人的肉體或精神造成極大痛苦的刑罰,它形式手段很多,從有形到無形,從言語到肢體。酷刑常被用於處罰嫌疑人或是為了取得情報或口供,但求目的不擇手段,容易被權力者濫用。 在台灣已成為國內法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即明文「禁止酷刑或不人道刑罰」。二月底,台灣兩公約國際審查時,前聯合國反酷刑特別報告員Manfred Nowak,即對台灣國家報告宣稱「酷刑已在台灣絕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