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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院蘇永欽副院長,接受媒體採訪,闡述最新釋字七三二號解釋的意旨。說明美河市的土地,並非大法官所認定違憲的「毗鄰地」,而是捷運的交通用地,不在大法官宣告違憲的「範圍之內」。日後就算釋憲聲請人據之聲請再審,也會被駁回,無法翻案。 大法官身份尊榮,通常不隨便接受採訪,尤其是針對已經作成的解釋。因為解釋文早已說明一切,若非媒體無法正確理解,並且無力如實闡述報導,蘇副應該不需如此辛苦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