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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0年下半年,屏東覺善堂主任委員選舉爆發糾紛,交接廟產(數十筆不動產、數百萬現金、金牌及印信)亦起爭執,新、舊兩派主委互控多起刑事案件。新派寺廟管理委員控告舊派寺廟管理之主任委員,改選後拒絕交接廟產,涉嫌侵佔。不過承辦檢察官(其他檢察官)認定改選程序有問題,因此舊派主委拒絕交接廟產不構成侵佔,因而作成不起訴處分(屏東地檢署101年偵字4296號)。 之後,舊派按鈴申告新派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