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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從「特別法律關係」來探討 關於林文蔚案,涉及到林文蔚是在監獄工作的戒護科管理員(委任第5職等),他因為在網路上撰寫「懺悔」文章而遭申誡2次,監獄記他兩支申誡是否過度侵害林文蔚的言論自由而違法。 要釐清這個問題,就要確認現在公務員與其所屬機關之間的關係,也因此得從傳統學說上的「特別權力關係」談起。在早期承認特別權力關係的年代,「言論自由」與「服公職權」是處於一個二律背反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