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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共有10項公投案同時進行。今年8月若無意外,也將有4案進行公投。不只是公投,總統、縣市長、立委 台灣人享有用選票表達自己政治理念...的機會。然而,在我們自傲於台灣的民主光輝時,卻有一群生活在台灣的人,被實質地剝奪表達自己政治理念的機會。 15年前(民國95年),刑法刪除第36條第3款褫奪受刑人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項公權利之資格的規定。立法理由提到,「不分犯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