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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元慶先生所著《流浪法庭三十年》一書,開啟了法界對迅速審判這個議題的重視。這個案子雖然終於結束了,但仍在法庭流浪十數載甚至數十載的案子仍比比皆是。一個國家不論行使追訴權或行刑權,都有時效的限制,何以審判時間卻可以無限制拖長?因此,審判除了追求「妥適」,「迅速」也相當必要。今年5月14日,我國甫正式批准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司法院爰根據公約第14條第3項第3款:「審判被控刑事罪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