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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日(6/22)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邱和順等人聲請再審案,本會聲明如下: 法院草菅人命: 邱和順確受刑求,並有員警因此遭判刑。死刑定讞,隨時可能遭到執行。 本案有500多宗卷宗,高院倘有調閱卷宗審核,不可能只花12天的時間。 只花12天,表示沒有調卷,直接駁回,就是草率。法院草菅人命,毫不在意,令人痛心。 證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