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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審法上路。司法院歡欣鼓舞,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慶祝「人權大躍進」。還用力放送「通關」密語:「我要見法官!」彷彿說了這個奇妙咒語,所有浮濫限制人身自由的問題,統統可以「變不見」! 新法實施這幾天,幾個媒體朋友不約而同問:「被抓了,到底該要求要見律師?還是要見法官?」一時之間傻住,不知如何回答,心想這種問法似乎不太對盤。再仔細想想,這個問題還真是有智慧,一針見血,法律修改再多: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