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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佔領行政院事件於今年1月18日三審宣判(案號: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9年度台上字第3695號),判決認定,就公民不服從此一公開、非暴力、出於良知決定的故意觸犯法律規範的行為,得類推適用緊急避難或避難過當之規定,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另一方面,最高法院也首次肯認我國憲法雖未明文規定抵抗權,但依國民主權的憲政原理,仍應加以承認此權利,且人民行使抵抗權的行為,得阻卻違法。最高法院承認公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