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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更九審改判徐自強無罪,理由就是「無罪推定」,新聞稿內四個字鏗鏘有力打在心上,讓人激動不已。歷經20年的「徐自強案」,在高等法院刑事專一法庭內,坐滿的民眾屏息靜氣等待判決,當審判長謝靜恆宣佈:「原判決撤銷,徐自強無罪」,肅穆的法庭霎時也抑制不住歡聲雷動。 徐自強案發生在民國84年9月1日上午,被害人在內湖遭黃銘泉、陳憶隆及黃春棋綁架後,隨即帶至汐止山區殺害。陳憶隆及黃春棋輪流向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