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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明村,1997年擔任前台北縣新莊分局刑事組組長,被控收下50萬賄款,包庇「新樹林槍擊案」槍擊案的真凶,而讓一位少年頂罪。《羅明村案》自2009年定讞後,由司改會開案救援,進行後續再審、非常救濟等救濟。 今年(2021年)11月,義務律師團才遞出非常上訴聲請,便很快地收到了「礙難辦理」的回覆;在12/10世界人權日那天,我們所提出的釋憲聲請,大法官也已經確定不受理。 目前救援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