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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新北市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江姓二名員警於晚間執勤時,誤認黃姓民眾為通緝犯進行逮捕並濫行壓制、造成黃姓民眾嚴重受傷,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相關規定,事後更不思檢討,反而對受害的黃姓民眾提出傷害告訴。 今日(6月25日)下午四點,新北地方法院就翁姓、江姓二名員警所提出的傷害告訴作出判決,黃姓民眾獲判無罪。聲援團體深感欣慰,但就整起事件背後凸顯警察違法濫權之制度性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