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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新法將於今年6月15日正式施行,新法對於偵查中可適度公開的偵查程序或內容,以及絕對禁止公開的偵查資訊範圍,都有新的規定。 新法要求各偵查機關應設有「新聞發言人」、「採訪禁制區」以及「檢討小組」,並要求偵查機關要定期公布檢討報告,及違法人員的查辦處分情形,以供民眾檢視。 台北律師公會及民間司改會長期關注「偵查不公開」原則落實狀況,觀察到新法公布後社會各界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