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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2013(民102)年5月8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作成難能可貴的100年度簡上再字第1號無罪判決。稱其難能可貴,並非僅因這是人頭帳戶幫助詐欺案件中少之又少的無罪判決。而是因本件判決是被告及被告母親鍥而不捨的在經過幫助詐欺兩審有罪定讞後,一而再、再而三的聲請再審,才獲得翻案的無罪判決。在此類案件中經過聲請再審獲判無罪的案例,已不知有無前例。 本件被告因甫退伍出社會找工作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