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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比特犬為公告禁止飼養及輸入之動物 (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3月1日起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已飼養比特犬的飼主應於明年2月28日前完成登記備查才能繼續飼養,違者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犬隻,動保處呼籲飼主務必遵守法規,以維護權益。 圖說:比特犬 (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 動保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