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建立國會同意權行使之新典範~以檢察總長任命為試金石
依據1月13日新修訂之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7項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總統既已於2月底提出新任檢察總長人選,即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謝文定先生為新法修訂後之第一任檢察總長,今日是立法院開始其行使檢察總長同意權之進程,由司法、法制、內政、民族委員會聯席審查準總長,作為院會行使同意權投票之參考。 此第一任檢察總長的任命,因屬體制之草創,攸關日後......
依據1月13日新修訂之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7項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總統既已於2月底提出新任檢察總長人選,即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謝文定先生為新法修訂後之第一任檢察總長,今日是立法院開始其行使檢察總長同意權之進程,由司法、法制、內政、民族委員會聯席審查準總長,作為院會行使同意權投票之參考。 此第一任檢察總長的任命,因屬體制之草創,攸關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