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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佔領立院後,警察面對公民不服從運動,濫權逮捕情事不斷。然而,其後移送檢察官偵辦時,我們發現,向以公益代表人自居的檢察官不僅未捍衛人民權利,反淪為護航者。今日記者會,我們將提出兩個案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受理案件後,在未調查清楚、缺乏相關佐證的情況下,就對當事人作出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裁定。日前,這兩案都在義務律師力爭下,向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提出準抗告,成功撤銷檢方限制住居裁定。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