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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辦案,到底算不算弱勢?這個問題,顯然是不同位子,就是不同腦袋。 檢察官不斷訴苦,現在的檢察官難為。不能羈押、不易監聽,其它的強制處分手段也逐漸消失,辦案甚難。反之,律師和被告感受到的是另一個光景,檢察官的強制處分權依舊強大,法院核准監聽票的比率很高,監聽線直接連上電話線,犯罪事實被監聽就算,錄音皆是「全都錄」,隱私幾乎全面不保。再說被聲請羈押的被告,由於案件才剛剛進行,或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