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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刊於《司法改革雜誌》第83期 前言 司法院為回應「恐龍法官」的民眾批評、輿論壓力,現正研擬我國人民參與審判的可能制度。據悉,主管機關現行規劃所謂「人民觀審」,乃經一 定方式選出人民代表擔任「觀審員」,就特定重大犯罪案件全程參加第一審程序。再者,為免侵害法官「獨立審判」之違憲疑慮等等,強調應由職業法官主導審理、保留最後決定權,並且認為設計概 念:「法庭審判,從頭看到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