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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本會已正式成立「追緝惡檢」小組,共邀集超過50位以上的律師,成員涵蓋老、中、青三代。任務無他,我們要具體指出個別司法個案中,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者,是否與起訴檢察官的故意或過失行為相關? 大家知道,法官基於不告不理的原則,是消極被動的。檢察官才是真正握有司法大門鑰匙的人,沒有起訴就沒有審 判。換言之,若起訴證據不足、未及時調查對被告有利的證據或法律見解錯誤,都會讓不該進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