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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徐自強仍被判決有罪的結果,我們繼續感到遺憾與痛心,並無奈司法究竟要「無感」於人民的期待與苦痛,至何時方休? 本案纏訟至今超過16年,就算是初生嬰兒、也已經長到「二八年華」的年紀,檢察總長前後共5次為徐自強提出非常上訴、監察院亦於2001年提出指責法院的調查報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更於2004年作出釋字582號解釋,在在均認本案之審判過程存有重大之瑕疵,而徐自強被判處重刑之誤判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