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會|監所人權與研究生的距離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1995年成立,於2012年後成立監所小組,開始投入監所受刑人人權保障議題。為了協助監所受刑人,我們首次提出的策略性公益訴訟,即是當時被冤判死刑的邱和順,因信件被禁止寄出而無法表達心聲的申訴案。當時提出的行政訴訟及釋憲聲請,最終促成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56號解釋,宣告受刑人的秘密通信自由應受保障。 2020年,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法後,民間司改會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下稱民間司改會)1995年成立,於2012年後成立監所小組,開始投入監所受刑人人權保障議題。為了協助監所受刑人,我們首次提出的策略性公益訴訟,即是當時被冤判死刑的邱和順,因信件被禁止寄出而無法表達心聲的申訴案。當時提出的行政訴訟及釋憲聲請,最終促成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56號解釋,宣告受刑人的秘密通信自由應受保障。 2020年,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法後,民間司改會收......